鉛水聆訊承判商涉作假證供 總承建商指耗逾2億換6屋邨水喉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1/14 15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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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利建築董事黃天祥今於區域法院作供。(王仁昌攝)

多個公共屋邨於2015年被驗出食水含鉛量超標,政府就此成立調查委員會,兩名承判商負責人涉於聽證會上作假證供,及向承建商訛稱焊接水管時使用無鉛焊料,被控宣誓下作假證供及欺詐罪,案件今(14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涉事屋邨總承辦商董事供稱,集團中標後將水喉工程外判,而涉事屋邨被驗出食水含鉛量超標後,集團耗資逾2億為涉事屋邨更換水喉。

被告為莫海光(61歲)及蕭健煌(57歲),均報稱地盤工人。兩人否認1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及3項欺詐罪。

有利建築董事黃天祥今出庭作證,控方展示多份有利建築與房委會的合約,黃確認有利建築是元洲邨、清河邨、牛頭角下邨、欣安邨、石硤尾邨及彩福邨的工程總承建商。

黃供稱,有利建築投得上述6個屋邨工程後,將水喉工程外判給姊妹公司明合有限公司負責,明合再將工程外判給永興水喉渠務工程公司及恆利工程公司。黃在庭上認出首被告為永興負責人,而次被告為恆利負責人,黃指曾在工程會議見過兩人,及在合約上見過兩人名字。

黃續供稱,屋邨食水喉工程須使用無鉛焊料,焊料須經測試報告,不過超出某個百分比,而2015年有多個公屋屋邨發生食水鉛含量超標事件,他得悉有利建築承辦的上述6個屋邨亦在其中。

黃指據他了解,明合其後向首被告索取水喉焊料的單據,首被告亦交出了部分單據,而事後有利建築為房署更換所有水喉,至今已更換起過9成,涉及費用超過2億,而有利建築在鉛水事件前,已向永興和恆利支付工程款項。

控罪指,被告於2015年12月3至4日依法宣誓為證人下,故意作出虛假關鍵性陳述;及於2009年及2008年,向有利建築有限公司訛稱只會用無鉛焊料於涉案屋邨水喉工程,使有利支付工程費及不要求糾正。聆訊今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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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